std::auto_ptr<T>::operator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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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o_ptr& operator=( auto_ptr& r ) throw(); |
(1) | (C++11 中弃用) (C++17 中移除) |
template< class Y > auto_ptr& operator=( auto_ptr<Y>& r ) throw(); |
(2) | (C++11 中弃用) (C++17 中移除) |
auto_ptr& operator=( auto_ptr_ref<T> m ) throw(); |
(3) | (C++11 中弃用) (C++17 中移除) |
以 r 或 m 所管理的对象替换被管理对象。
1) 等效于调用 reset(r.release())。
2) 等效于调用 reset(r.release())。
Y*
必须可隐式转换到 T*
。3) 等效于调用 reset(m.release())。
auto_ptr_ref
是保有到 auto_ptr
的引用的实现定义类型。std::auto_ptr 可隐式转换到及转换自此类型。允许实现以不同的名称提供该模板,或以其他方式实现等价的功能。参数
r | - | 另一 auto_ptr ,从它转移对象的所有权
|
m | - | 保有到 auto_ptr 的引用的实现定义类型对象
|
返回值
*this。
注意
源自 auto_ptr_ref
的构造函数和复制赋值运算符允许从无名临时量复制构造和赋值 std::auto_ptr 。因为其复制构造函数与复制赋值运算符以非 const 引用接收参数,它们不能直接绑定右值。然而能执行用户定义转换(释放原 auto_ptr
),之后再调用以值接收 auto_ptr_ref
的构造函数或复制赋值运算符。这是移动语义的早期实现。
缺陷报告
下列更改行为的缺陷报告追溯地应用于以前出版的 C++ 标准。
缺陷报告 | 应用于 | 出版时的行为 | 正确行为 |
---|---|---|---|
LWG 127 | C++98 | 无法将 auto_ptr_ref 赋给 auto_ptr
|
添加重载 (3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