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++ 具名要求:可复制构造 (CopyConstructib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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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 具名要求
基础
CopyConstructible
类型属性
库所属
容器
容器元素
(C++11)

迭代器
流 I/O
格式化
(C++20)
随机数
(C++11)    
并发
(C++11)
(C++11)
范围
其他
(C++11)


 

指定该类型的实例可以从左值表达式进行复制构造。

要求

以下情况下,类型 T 满足可复制构造 (CopyConstructible)

给定

  • vTconst T 类型的左值表达式或 const T 类型的右值表达式
  • 任意标识符 u

下列表达式必须合法且拥有指定的效果:

表达式 后条件
T u = v; u 的值等价于 v 的值。不更改 v 的值。
T(v) T(v) 的值等价于 v 的值。不更改 v 的值。

表达式 v.~T() 也必须合法,且对于左值 v,表达式 &v 必须具有 T*const T* 类型,且必须求值为 v 的地址。

(C++11 前)

注解

C++11 前,重载了 operator& 的类不可复制构造 (CopyConstructible) ,从而不可用于标准库容器。这是 C++98 的设计决定(而不是缺陷,见 LWG 问题 390)。

C++11 开始,标准库在凡是需要对象地址时都会使用 std::addressof

参阅

检查类型是否拥有复制构造函数
(类模板)
指定能复制构造和移动构造一个类型的对象
(概念)